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发布关于应对国内部分地区新冠疫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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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应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十二条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我国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机场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目前已外溢国内多个省份和地区,加之国外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快速蔓延,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我市面临内外矛盾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政策,现就应对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十二条防控措施的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鉴于近期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请广大群众如非必要,不要出省旅游,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景洪后,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履行防控义务。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的所有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须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餐饮场所、车站、宾馆、酒店、药店、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景区景点、酒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须主动开展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和手消毒,乘坐出租车的乘客须主动扫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的乘客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家校协同防疫。广大师生、家长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项要求与措施,师生健康状况达到学校防疫要求时方能返校。家长要培养、监督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孩子的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及时上报学校,按要求返校复课,积极构建家校协同的传染病防疫管理模式。
五、严控聚集活动。积极倡导“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并按规定向社区(村、居民组)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鼓励组织线上会议,确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组织或承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评估审批,并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严格就诊管理。全市所有药店暂停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市排名前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具有此类症状患者,要将患者及时闭环转运至各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或市排名前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文旅场所管理。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进景区景点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内演艺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防控要求,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加强酒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八、加强交通防控。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和客运场站经营者要建立司乘人员和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和场所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切实强化运力供给,优化运输组织,提高疏运能力,控制满载率,减少公共交通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九、强化核酸检测。全面加强对勐龙曼栋(240)通道入境货车、货物及存放场所,海关和边防检查人员、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含倒短司机)、进口冷链食品及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边境值守人员、农(集)贸市场、边贸集市、快递外卖、交通运输、酒店宾馆、A 级以上旅游景区等人员和场所的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十、打击跨境犯罪。严禁组织、协助、运送、引带他人偷越国(边)境,不得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一经发现,即对从事组织、协助、运送、窝藏、包庇、纵容等参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人员采取“十三个一律”惩戒措施。
十一、建立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尤其在防重症上有明显效果。全市目前12周岁以上的群众已基本完成排名前列剂次接种,请已接种排名前列针剂的对象,间隔时间到期后尽快到接种点完成第二剂次接种,以保证防护效果。
十二、禁传不实信息。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咨询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可拨打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691-3069907、3069908。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散布谣言、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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