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信号!房地产税试点将取消?5年内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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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3 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 草案 ) 》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重点如下:
1、取消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草案中关于试点的条例
草案内容:
批复内容:
草案基本可行,但由于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现在出台房地产税细则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第三条。
简单理解:
房地产税可以搞,但是现在情况复杂,出台房地产税细则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暂时先不试点。
2、房地产税试点期限为五年
草案内容:
批复内容:
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但何时起算不清楚,建议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简单理解:
房地产税试点五年,从哪一年开始?这得说清楚。如果要搞房地产税试点,就从国务院正式发文件那天开始算。
关于试点地区和实施细则的条例取消了,预示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将延迟,近5年不可能在全国推行房地产税改革,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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