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景洪市城区大中型货运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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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洪市区目前道路实际,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景洪市城区大中型货运车辆通行区域。特通告如下:
一、核载10吨(不含)以上大中型货运车辆、拖挂车等重型车辆应当绕市城区道路通行。工程车、混凝土等施工车辆、农副产品、蔬果运输等需驶入景洪市城区道路通行的车辆应当办理市区入城通行证。
二、由昆明、勐养、勐腊方向驶往嘎洒、勐龙或勐海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经景海高速行驶至景洪西收费站出站。
三、由勐龙、嘎洒、勐海方向需过境驶往景洪江北、勐罕、勐腊、勐养、昆明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经景洪西收费站沿景海高速、思小高速行驶过境。由勐罕方向驶往勐海、嘎洒、勐龙方向的大中型货运车辆,在G214线南过境路(神秘谷大桥)未通车前,经思小高速、景海高速行驶过境。
四、在景洪市城区道路通行的其他货运车辆需严格按照《景洪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线路、时段办理入城通行证。
五、景洪市城区道路包含:澜沧江路、景亮路、清泉路、么龙路、宣慰大道、机场路、民航路、勐腊路、勐海路、勐泐大道、万景大道、新城西路、景帕杭路、庄董西路、庄董东路、庄墓路、西利勐路等。(详见附图)
六、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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