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整顿房地产市场 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

焦点版纳 2018-07-04 09: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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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炒房行为,有效遏制房价上涨过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1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当地房地产市场。这份通知针对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中介规定了23种“禁止行为”。它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该《通知》指出:整顿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炒房行为,有效遏制房价上涨过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整顿规范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各县市、园区要从大局出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政策措施,对商品房销售和购买采取限制购买数量、购买资格、限制交易条件等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其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力争新开工一批保障性住房,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率;

同时,各县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2017〕80号)要求,落实供地计划,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快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最后,是加强预售环节和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房地产开发企业严禁在未报价格备案前擅自调整销售价格,一经查实,停止该项目的商品房网签网备。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通知》还针对23种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禁止,其中涉及房地产企业的有10条,涉及中介的有13条(见附表)。

对此,云南财经大学不动产投融资研究院中心主任周大研表示,西双版纳的房价前段时间出现大幅上涨,购房者恶意炒作,开发商囤积房源等市场乱象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出台禁令的主要原因还是要整顿秩序。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市场秩序是其中一个,市场稳定了,恶意炒房的情况才能消除。”

记者查询得知,今年5月,西双版纳州的房屋均价为9003元/平方米,在云南16个州市房价排名中排行第三位。其中,西双版纳各地房价较高的是景洪市,其次是勐海县(均价4843元/平方米),然后是勐腊县(均价4261元/平方米)。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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