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西双版纳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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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州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机场净空保护管理,根据《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禁止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稻草及其他杂物,现就西双版纳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双版纳嘎洒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通告》,西双版纳嘎洒机场净空保护区为机场跑道中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区域,为确保飞行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净空保护区详见附图)
二、本通告所称的秸秆,包含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稻草及其他杂物。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秸秆行为,举报电话:0691-2159779(西双版纳机场综合监察大队)。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方民航发展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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