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租房个税新政,租房要交税了将会如何影响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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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此次政策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税政策进行了规范,也是地方比较明确“出租房屋需纳税”的案例。相关税费规定值得全国其他省份的借鉴。
对此,我们请到了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行分析:
1、明确纳税义务
此次政策明确,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其实明确了三个概念。排名前列、无论是房东还是二房东,都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第二、判断是否需要纳税,关键看租金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所得。第三、纳税的原因在于出现了“财经租赁所得”的概念。对于此类纳税现象,全国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部分城市也是有免税一说的,云南的政策略偏严,但是也体现了纳税的业务和职责。
2、规定税费扣除标准
此次政策明确,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应当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通俗来理解,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相关费用。如果费用可以扣除,那么其实纳税人出租的税费压力就会减少,也会积极响应此类政策。所以后续也建议相关部门要梳理纳税流程,对于此类扣除凭证的材料汇总应该简化,真正推进纳税工作的开展。
3、政策影响
应该说云南此类政策针对了房屋出租不规范的现象,具有非常好的导向。当然,在当前租赁市场大发展的时候,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毕竟对于房东而言,要缴纳个税,那么就会抵触此类报税工作,或者说会在租金中进行涨租。所以后续对于类似昆明等租赁市场比较活跃的城市,更是需要做好宣传,让房东等真正理解此类政策改革的初衷。后续也需要加快建立租赁备案平台,让各类房源真正纳入到此类平台,真正做好纳税工作和租赁市场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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