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发布第50号通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搜狐焦点西双版纳站 2022-04-03 1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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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暴发态势,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和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暴发态势,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和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严把出入关口

在西双版纳机场、西双版纳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大渡岗服务区,景洪东、西、北收费站等交通卡点和酒店、商场、农(集)贸市场、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及各网格入口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和信息登记,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一旦发现“红码”“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省外旅居史带有“*”标记的,应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一)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 天开展 5 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景人员,一律进行信息登记,赋黄码管理,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检测7天,分别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期间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14天内行程卡带“*”的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赋黄码管理,居家健康监测7天,分别在第1、7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核酸检测抵达后就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不带“*”的人员,抵达后就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对其他州外入景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由社区开展7天健康监测服务,期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

(八)严把出州关口,所有离景出州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防控措施

(一)减少出行聚集。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公共场所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任何场所都主动“扫码亮码、绿码通行”,提前注册“平安版纳码”,积极配合扫“场所码”,非必要不出行,减少聚集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加快疫苗接种。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尽快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应接尽接、一个不少。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车站、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农贸(集)市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和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场所从严停业整顿、从重处理处罚。

(四)清明将至,进入公墓、殡仪馆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提前预约、错峰出行,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态势情况,防控措施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

0691-3069907(24小时)

0691-3069908(24小时)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