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天灾摧毁了 我们还需要还房贷吗?有四种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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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风可谓是一茬一茬的来,什么丽琵、温比亚、苏力等乱七八糟名字的台风就都来了,所以小编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就说万一台风真把他家的房子给吹倒了,他就不用再背着十几年的房贷了。真的有这回事吗?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聊一聊,这个房子如果被天灾毁了,我们还用还房贷吗?
虽然说这是一件小概率的时间,但是不少人都担心,要是我的房子真的没了,我还要还贷款,岂不是要逼得我走投无路?
其实要是遇上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四种结果。
排名前列种就是房子没了之后,但是申请贷款的贷款人还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继续偿还房贷的,不还款还会上逾期记录。
第二种就是房子没了,但是申请贷款的贷款人也没了,这个时候就人死债消了,银行会按核销处理了。
第三种就是房子还在,但是贷款人没了,而贷款人的遗产继承人还建在,那就要连同债务一起继承了,由这个继承人继续偿还房贷。
第四中就是房子还在,但是这个贷款人没了也没有继承人,这个时候银行就会把房贷当做是坏账处理,把房子回收后再进行拍卖。
不少人可能都会觉得这个处理方式有点太过于不近人情了,我房子都没了,还要继续偿还贷款,那不是逼得我走投无路吗?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文件规定,贷款人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银行借给你的是钱而不是房子,虽然你拿钱去买了房子,但是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还在,那就需要还款。
而且房子是贷款人向银行贷款的一个担保,要是作为抵押物的房子被全部毁掉了,那么因灭却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然负担清偿义务。
不过对于天灾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况,国家也会出台一些相应的措施,要求银行进行适当的放宽条件,如果市民不能按时还款,也不会强制还款。借款人如果没有能力还款,银行强制执行也收不回债务。
或者是根据实际情况和贷款人的还款能力,重新做一个书面合同协议,作为原先房贷的补充合同。
所以要是房子真的被台风毁坏了,虽然不能抵消债务,但是也不用太过于沮丧。
来源:南北闲聊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